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於去年12月29日三讀通過,今天(9日)金管會舉行研商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」授權子法會議,金融業公會、金融科技業者和立委辦公室助理,都前來參與該子法草案公聽會,並提出建議,本會議由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主持,針對業者提供的問題與建議,直接給予回應。
因為監理沙盒需要60天審查案件的時間,金融科技業者率先建議,希望加入預審機制,如參照新加坡的作法,以書面的方式提出創新商品或服務的說明,由主管機關先行判斷是否有需要進入監理沙盒,如此,就能將預審過程縮短到約20天內完成。由於新創業者在資金取得往往有時程壓力,特別希望能透過預審機制來加速,顧立雄則回應,會藉由輔導機制來提供協助。其他公會代表,也希望盡可能縮短監理沙盒的案件審核時間,顧立雄同意再評估,但只能承諾,會加速涉及金管會的案件能比較快,跨部會的案件則仍須較長審查時間。
其次,針對網站必須揭露創新實驗內容的規定,金融業者也建議,參考英國的作法,進一步允許在不涉及業務機密的情況下,才需揭露資訊。
另外,母法要求創新實驗若有變更,得經金管會核准,金融業者也建議,子法應進一步詳述變更的範圍,明確讓業者了解哪一類的變更,必須送金管會核准,但顧立雄表示,這還是得靠輔導和諮詢過程,才能釐清變更內容是否需申請。
除了Fintech業者,另一個創業協會,臺灣紫牛創業協會代表,則提到當創新實驗涉及跨部會的業務時,金管會是否會出面協調,顧立雄回應,金管會設立諮詢委員會,由央行、NCC等單位組成,業者實驗內容涉及其他部會,可透過這個諮詢委員會來協助。
「成立沙盒之後,會不會所有實驗都推向沙盒?」臺灣紫牛創業協會更擔心,未來,會不會大多數創新實驗,連非金融領域的實驗,都需要走向監理沙盒,顧立雄倒是坦言,金管會人力負擔有限,基本上不會這樣一手包辦,也會透過諮詢輔導的機制,來確認是否有必要進沙盒。
對於監理沙盒審查委員的資格,也有金融科技業者建議,參考英國和新加坡的監理沙盒審查委員,都具金融科技背景,期望金管會的審查專家和學者,也全都具金融科技背景,才有助於了解。對此,顧立雄沒有鬆口,只表示,金管會本來就兼具監理和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兩種衝突角色,他相信,審查會透過個案的累積,會找出一條路。
另有與會代表指出,目前涉及傳統金融商品的創新實驗,已經有高度監控,金管會能否對創新性實驗的監督管理,改採較鬆綁的輔導管理策略,甚至是由金管會來設立專責輔導機構,指派專人協助申辦。
該協會以新加坡和英國為例,這兩國都會指派專門輔導人員與新創密切開會,真正參與申請團隊的討論,給予輔導和指導方向,來幫助金融創新發展,創新的成功率也會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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